这首诗的主人公或许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少女,她心仪的对象是位年未及冠的少年郎。然而,这段情投意合的姻缘却未能获得母亲的首肯,满腔怨愤的少女立下誓言,要与母亲抗争到底,捍卫自己的爱情选择。
诗篇以柏木轻舟在河中飘荡起兴,暗喻女主人公在婚姻受阻后的彷徨心境:恰似那无根浮萍,漂泊无依。她早已心属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,那垂落额前的双髻透着青春朝气,灵动神采更令她倾心不已。这份情愫至死不渝,可母亲却横加阻挠,百般不愿应允这门亲事。母女间择偶观的激烈碰撞,让这段感情陷入重重危机。面对两难抉择,诗中少女展现出惊人的决绝:“之死矢靡它!”这般玉石俱焚的誓言,倒让母亲陷入进退维谷之境。但要让母亲改变心意,又谈何容易?于是少女在坚守爱情的同时,不禁从心底发出沉重喟叹:“娘呀天啊,为何不肯相信女儿的眼力?”这声悲叹,让整首诗都浸透了沉甸甸的情感张力。
在古代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是婚姻的铁律。像这般敢爱敢恨、自主择偶的少女,显然有悖传统礼教,自然难获父母认同。但父母阻挠未必全然出于权威作祟,更多是凭借人生阅历为子女把关,期望他们能获得美满姻缘。只是代际鸿沟的存在,使得两代人的婚恋观难免产生分歧与冲突,这本是人之常情。问题在于,诗中母女间的矛盾已臻不可调和之地步,这才催生出“之死矢靡他”这般决绝的抗争宣言。
这首诗生动折射出先秦时期汉族民间婚恋的真实图景:一方面,在政令允许的范围内,民间仍保留着一定程度的性爱自由,原始婚俗的遗风犹存;另一方面,“娶妻必告父母”“非媒不得”(《齐风·南山》)的礼教规范已通过婚俗仪式与舆论压力渗透民间。这种双重性在诗中体现得淋漓尽致——少女既敢于自主择偶,又不得不面对母亲的掣肘。而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,诗中喷薄而出的,正是青年男女为争取婚恋自由而迸发的反抗精神。这一极具时代特色的精神印记,为后世理解先秦社会提供了珍贵的历史注脚。